高县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
12月5日,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罗志强来到高县锡龙小学,围绕宪法和民法典并结合实际案例,为全体师生及家长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紧接着,罗志强从介绍法院职能职责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涉及学生在校园内受到伤害、涉及高空抛物致人损伤、涉及人格权的保护等几个方面时如何主张赔偿及应该具备的安全意识,同时在涉及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途中可能遇到的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方面予以提醒,希望家长们接送孩子时一定要小心驾驶,确保安全。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此次宣传活动让家长和同学们了解到了要会用法,当自己或者身边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积极做普法的宣传者,向我们身边亲友宣传法律,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高县人民法院 黄茂兰)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