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南溪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构建“2333”工作机制,强势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明确两个目标。一是以“两降一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部门、属地协同发力,织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大力实施孤儿“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工程,推进镇级未保站,村级“儿童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点建设项目,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全覆盖。二是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目标,认真梳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创建要求,对标补短,不断缩短差距,逐步达到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要求。
突出三个抓手。一是以强化法治宣传为抓手,印发《宜宾市南溪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知应会>的通知》,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家庭及监护人、社会三个层面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梳理和明确,在全区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知应会内容,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监护人履职和社会关爱。二是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关于执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属事属地责任及应列入强制报告的9种主要情形,坚持奖罚并举,逗硬奖惩,因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以关爱救助为抓手,按照“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的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应享受的生活补贴。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救助金额共计121.49万元。
落实三项举措。一是建齐机制。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干部结对包保留守儿童工作方案》,根据留守儿童年龄、性别及家庭情况分类划定风险等级,建立高、中、低风险留守儿童台账,明确包保工作内容,匹配包保单位,包保任务分解到人头,一对一落实包保人,实现全区留守儿童包保工作全覆盖。二是建好平台。南溪区按照“市县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思路,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网络,开发未成年人大数据管理平台,构建基础数据、信息预警、问题发现与交办、督办四大模块,形成留守儿童等相关信息智能预警、跟踪问效。三是建强队伍。制发《宜宾市南溪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体系”工作组运行规则》,在未保领导小组下设“六大体系”工作组,分别由民政、教育、法院、宣传等部门牵头抓总,统筹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局面。
强化三类保障。一是强化人员保障。增配区未保中心人员编制2名,选优配强镇(街道)儿童督导员9名、村(居)儿童主任126名,三级未保体系落实专人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区级层面每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未保相关经费,确保未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考核保障。制订《宜宾市南溪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未保成员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强化考核考评,督促未保工作落地见效。
(南溪区委政法委 韩晶 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