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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再向前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9-01 09:00:29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为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三农”权益的安全和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切实践行“无讼”理念为抓手,以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为切口,全面推进涉农涉土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非诉化解。自今年年初以来,已成功在诉前化解涉众型土地纠纷79起,对比同期立案数量减少30%,实现了土地纠纷快增势头逐步扭转,以源头施策促成高效司法,激活区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坚持党组领导,抓实抓好高质量法治保障

  

  叙州区法院深入推进“党旗耀法徽·叙法润三江·公平正义行·一镇一法官”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党建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各方面,围绕“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以推进“六个优质化”为抓手担当尽责,坚持党组领导、全院落实,打造服务型、务实型、能动型司法队伍。一是择优配强“叙法先锋队”组建成员,大力开展利于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司法需求的便民服务。“进田间、走地头”,每月贴近一线入户走访,紧紧把握人民群众、街道企业的司法需求,把“法言法语”转化为人民群众能够理解的通俗语言,面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具有引导和规范意义的普法宣传30余次,鼓励和引导村民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面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举办法律讲座和定期培训20余次,提升村、镇两委调解组织的调解水平,提高多元解纷机制效能,优化社会区域治理,共创共治和谐乡村。二是创新融合“枫桥经验+无讼社区”理念,采用分区包片的形式立足乡村治理一线。把区域化为8个片区,由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带队中层骨干法官承包任一片区,主动对接基层调解组织、民调组织8次,参与民间多发、易发矛盾的纾困解忧,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事件的调处息争,具体到点到人,通过多元化解与法院非诉程序有效衔接,力争把诉源治理拓宽到辖区每一公里,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三是建立“一镇一法官”驻镇工作模式,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全区3个街道、14个乡镇挂牌设立“一镇一法官”工作站,实现全区范围内诉源治理便民服务窗口全覆盖,常设1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作为联络员,与地方党委、政府保持联络,建立完善府院常态化联动机制,以常态化联席会议、日常化联络沟通、长效化会商协调为依托,有效解决涉农涉土地纠纷日常矛盾协调不畅、土地权益争议久拖不决等问题,提升源头破解难题能力,持续防范重大风险。

  

  坚持扎根基层,协同审判实践深耕司法调研

  

  叙州区法院以党组为中心成立调研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业务庭室骨干,主动下沉司法资源,纵向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村镇实地走访勘验,摸排辖区土地涉农案件底数,分析土地纠纷成因、类型、特点,结合实务审判经验提出对策,以府院联动共管共治农地纠纷。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摸底村情民情。农村土地纠纷涨势迅猛,矛盾成因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为理清乡村邻里沿袭下来的乡规民约、乡土人情和风俗习惯,保证司法职能与乡村习俗的有效对接,调研组前后与乡镇党委政府、村社两委、街道企业开展交流座谈共13次,分别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倾听诉求、解读法律,以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以结果为导向,努力实现司法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土地纠纷查证难度大、矛盾隐蔽性强的特性,调研组成员对个案或类案深入研判剖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司法办案中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实地调查案涉土地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和追踪,避免陷入“技术性”逻辑推演的陷阱,以调查研究破解实践难题,综合考量法、理、情因素,确保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判断正确。三是以目标为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把司法审判落到实处。在保持案件质量持续提升的前提下,调研组成员聚焦土地纠纷诉讼环节堵点难点,着力运用实质性审判加速提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明事、讲清道理,弥合诉讼程序的专业性与农民群众非专业法律素养之间的矛盾,找准当事人诉讼目的,一次性整体实质解决,杜绝无效用的程序性结案,让法治手段跟进群众法治需求,使司法裁判更好地与群众期待相契合。

  

  坚持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诉源治理新路径

  

  叙州区法院切实履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职责,把实质性化解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司法教育、指引、规范的功能,以预防为主、促调解先行、助基层自治,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上持续发力,多种举措凝聚“诉讼清源”共识,进一步延展司法能动性,推动法院工作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一是打开法律知识传播效应之门,为法治叙州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培养村社“法律明白人”500余人,由“叙州先锋队”队员指导其学法、懂法,再由“法律明白人”带动村内村社干部和村民守法、用法,在普法的同时推动诉源治理基础建设,指导村集体修订村规民约,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从民俗化走上法治化轨道。二是让“坐堂办案”变“田间巡诊”,延伸司法前端服务乡村法治建设。协同配合政府及时排查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由驻镇法官协助街道、生产队开展调处工作,在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上,从理清争议点到现场情理法的融合适用,给予最接近法律又让当事人都认可的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存在激化苗头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僵化,将可能进入诉讼的矛盾解决在当地,变事后审理为事前预防。三是把司法建议工作摆在前,刚性司法裁判与柔性司法救济齐头并举。针对审务实践中发现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发布司法建议16篇,及时向公司企业提出整改,为机关法人建言献策,对基层组织提示风险隐患,及时与被建议单位沟通交流,面对面研究落实针对性改进措施,加强反馈督促,主动跟进落实情况和联系回访,提升司法建议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中的司法导向作用,切实履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叙州区人民法院 欧阳陈澍)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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