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当庭履行解纠纷 案结事了系情谊
7月1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僰王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当庭履行现金19万余元。
周某、魏某因资金周转向同学李某借款14万余元。借款后,双方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协商未果,李某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周、魏二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了解,掌握案件情况。了解到当事双方是同学关系,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便从珍惜难能可贵的同学情谊出发,不断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可能带来的种种成本和不便。
“你们都是多年的老同学了,要珍惜这几十年的同学情谊,大家互退一步,这个事情好解决了。”承办法官这样劝解道。
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周某立即筹集资金,当庭支付了李某欠款本金及利息19万余元。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多年同学情谊得以维系。
(兴文县人民法院 王平)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