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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法官判后促执行 能动履职解纠纷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4-07-01 11:04:05 】 【 来源:兴文长安网

  “法官,我的五千块钱她好久拿给我,她是不是不准备拿了?”

  

  近日,兴文县人民法院接到一离婚案件当事人罗某的电话,询问原告何时支付判决的应付款项。

  

  严某与罗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严某曾于2022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感情并未得到改善,又继续分居一年以上,故严某于2024年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遂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同时,结合严某本人意愿,以及双方生活条件、抚养孩子等实际情况,判决对严某自愿补偿罗某5000元的事宜予以确认。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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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因未收到款项,打电话到法院询问。虽然该离婚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因判决而彻底结束。承办法官安抚罗某情绪后,随即联系严某,向其释法明理,严某也表示愿意履行判决。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6月27日上午到兴文县人民法院当面支付款项,并领取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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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这下事情就圆满解决了,离婚证明书你们收好,祝愿你们以后走好各自的阳关大道。”在严某当庭支付完款项后,承办法官也对他们表达了美好的祝愿。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人和才算圆满。兴文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落实让裁判执行化解于未执的执源治理新举措,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

  

  (兴文县人民法院 刘燕)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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