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多元化解 >
长宁法院:暖心诉服零距离 远程调解化纠纷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4-03-20 09:22:22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来法院办事,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对待像我这样行动不便的人,在立案、调解的时候都给了我特别的照顾,调解文书都是法官亲自送上门来,调解后的问题他们也都耐心地告诉我了,真的太感谢了。”收到法官送达上门的调解文书,当事人周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长宁县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赢得了当事人称赞。


20240320092044.jpg

  

  原告周某诉称,自己与丁某是好友关系,2023年1月,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周某借钱,出于对好友的信任,周某毫不犹豫地向丁某出借了四万五千元,丁某也积极地向周某出具了借条并承诺按月支付相应利息。但当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丁某并未偿还本金也未支付利息,每当周某催还借款时丁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面甚至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长宁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收周某的起诉材料时便观察到周某行动不便,于是将其引导到诉服大厅的“绿色窗口”为其耐心办理立案事宜,并询问其在案件送达、调解方式方面有无其他需求。周某表示就是自己行动不方便,家距离法院也很远。立案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案予以了特殊备注,提示办案人员或者调解人员在文书送达、开庭方式等方面予以特殊关照。同时,在征求周某意愿后将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给常驻法院特邀调解员,并备注了周某的特殊情况。调解员了解到周某的情况后便想到为其远程调解以减少其路途上的奔波。被告丁某接到调解员电话时还在以一些理由予以推脱,后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说理,丁某也对周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同意分期偿还本金且支付一定利息。最终,当事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工作人员也亲自上门将调解文书送达至周某家中。

  

  近年来,长宁县法院不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绿色通道”窗口、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便民设施,诉讼服务中心出入口建有公共盲道,法院内建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等。此外,还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司法服务,让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能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长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