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法院:调解先行一步 纠纷止于诉前
近年来,南溪区法院始终坚持“民情无小事,调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实现司法资源妥善运用,逐步建立“低成本、便捷化、高效率”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近日,南溪区法院收到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材料。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收到材料后立刻将该案件委托给“余晖调解室”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询问双方调解意愿。了解基本案情后,由于该案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不深,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经过不断地疏导劝解和法律释明,成功将该案化解在诉前阶段,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通过微信一次性将所涉案款转给原告。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南溪区法院将不断拓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助推“案结事了人和”。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何琴)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