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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法官的“铁面”与“柔情”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3-02 09:03:49 】 【 来源:江安长安网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对恋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濡以沫极其不易,办理离婚案件,“铁面”法官不仅要晓之以理,还要常怀“柔情”。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官代春梅在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展开调解工作,让双方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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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调解之初,原告张梅(化名)与被告李明(化名)情绪都比较激动,原告责怪被告没有家庭责任,被告也诉说着自己的不易,现场气氛十分紧张。承办法官采用“单独谈话,各个击破”的方式,一边了解当事人的内心想法,一边以他们的孩子为突破口耐心劝导说服,法理、情理双管齐下,让当事人有所触动。

  

  双方激动的情绪有所缓解。承办法官看原告态度有所松动,即从身边事谈起,告诫双方维护家庭不仅要讲感情,更要负责任,被告及时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并当庭向原告承诺以后会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原告经过反复思量,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和好,原告当即撤回起诉。法官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继续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办案经历,宣讲夫妻相处之道,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对于离婚案件,江安法院的法官们坚持以调解优先,尽力劝和,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将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法官们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让当事人沐浴法律的阳光与司法的柔情,构筑法院最美“枫”景。

  

  (江安县人民法院 王睿)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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