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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优化营商环境 为经济开发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2-11-18 13:45:00 】 【 来源:江安长安网

  近日,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江安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合同纠纷。

  

  江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调解甲公司与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件。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接案后,立即指派江安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江安经济开发区内的甲公司,于2021年12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某产品的供货合同,2022年2月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乙公司尚欠5万余元货款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向乙公司多次讨要货款无果后,将乙公司诉之法院。

  

  调解员通过向乙公司了解情况后,乙公司称,对欠货款的事实和金额无异议,只是乙公司在甲公司运货时,甲公司在合同之外收取了乙公司货运车辆的搬运费、停车费等2000多元,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遵守合同约定的诚信原则,并表示不愿意再与甲公司进行商业合作。

  

  调解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本身均无异议,重点分歧在于合同之外产生2000多元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考虑到该问题属于江安经济开发区内营商环境细节事宜,江安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增派人手,对乙公司提供的2000多元的票据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该2000多元的票据,不是甲公司出具的,甲公司也未向乙公司收取合同之外的任何费用,该票据是乙公司指派的货运司机为在乙公司报销相关费用时,虚报的搬运费、停车费等项目。调解员通过向乙公司认真讲解该2000余元票据的形成经过后,解除了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误解,乙公司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所欠甲公司的货款,并愿意继续与甲公司进行商业合作。甲公司也对自身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做得不好向乙公司当面道歉。

  

  至此,调解员运用江安县创新推出“订制调解”工作法,采取走访了解、相互核实的方法,经过三轮背靠背调解,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误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王志友 刘权)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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