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9月7日,翠屏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蜀南文旅集团、宜宾丝丽雅集团、宜宾环球集团、国网翠屏区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共计2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戈某担任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安全技术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文明评分、标化工地评选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共计133.8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受贿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翠屏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当天的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控辩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翠屏区法院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秉公履职、依法用权,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旁听一次,受教终身。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更加敬畏手中权力,遵守法律,恪守底线,谨慎用权。”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