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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检察:公益诉讼聚焦“3·15”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3-17 09:43:09 】 【 来源:翠屏长安网

  3月15日,翠屏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龙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 元,同时判令龙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94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2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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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某某在未办理工商营业登记与小作坊备案证的情况下,在某小区内加工制作卤肉并在烧腊卤肉摊销售。2020年开始,为了使卤肉提色、入味,开始在制作卤肉的过程中添加“亚硝酸盐”进行销售。2022年11月15日,刘某、邓某等五人在龙某某的摊位上买卤肉吃烧腊饭,随后身体不适,前往宜宾市第二中医院检查,诊断为食物中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龙某某制作、销售的卤肉进行抽检。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烧腊摊出售的五种卤制品亚硝酸盐严重超量,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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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龙某某面向社会大众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造成五名被害人食物中毒,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翠屏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用实际行动落实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要求,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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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我们看到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担当”,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李小兰如是说。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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