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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2-02-15 14:37:00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职能简介。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2.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组织开展平安宜宾建设。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291.1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3.25万元,主要原因是备选项目转换为正选项目及2022年人员增加等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129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129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34万元,占41.00%;项目支出761.82万元,占59.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1.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3.25万元,主要原因是备选项目转换为正选项目及2022年人员增加等情况。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1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1.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23.25万元,主要原因是备选项目转换为正选项目及2022年人员增加等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05万元,占比89.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万元,占比3.31%;卫生健康支出26.57万元,占比2.06%;住房保障支出63.76万元,占比4.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6.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761.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学会等工作项目支出。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42.7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事业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7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会议费、维修(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安排无重大变化。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委机关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无重大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7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学会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纳入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2年市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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