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检察:增殖放流护生态 法治护航长江源
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在大坝苗族乡四中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监督见证。
上午9点半,现场气氛热烈,在众人的共同协作下,1300余斤鱼苗欢快游入河流。此次放流的鱼苗种类品种丰富多样,涵盖鲤鱼、鲫鱼、草鱼等本地生态关键鱼种,为河流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活动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规定,将增殖放流作为恢复性司法的重要举措,以法治实践推动水域生态修复。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一次积极修复,更是向社会传递了保护鱼类资源的重要理念。下一步,兴文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以强有力的司法担当和实际行动,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兴文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 林坤)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