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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独领《风流去》(六)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5-04-28 07:50:1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编者按

  

  一代法圣,毁誉参半,本刊今日继续推出《风流去》一书的读后感中,由野山先生亲自担任商鞅的辩护律师!揭秘历史纠葛,解析商鞅之死——

  

  □ 野山

  

  商鞅(下)

  

  商鞅治秦之功过是非,《战国策》有精辟的论述:“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细数其功而一言以蔽之其过。而《史记·商鞅列传》则在记述商鞅变法革新及相秦后的国事、政事、外交、军事事迹后,借赵良之口及太史公最后的总结陈词,对商鞅的过失及卒受恶名于秦的结局,充分倾注了批评的笔墨。

  

  商鞅之评

  

  关于史上商鞅之正评,历数如下——商鞅虽遭灭族之祸,确是功成身就,身后留下的是强大的秦国。秦王虽杀其身而不废其法,并由此奠定了中华大一统的基础,其变法无疑是成功的,所以有秦一代的两位相国(蔡泽、李斯)敢于公然赞颂商鞅之法。

  

  太史公也不得不承认:“鞅去卫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遵其法。”(《太史公自序》)。

  

  两汉著名政治家桑弘羊赞颂:“商鞅,革法明教,秦人大治。故兵动而地割,兵休则国富……功如丘山,名传后世。”

  

  刘歆评价商君:“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杜佑则把商鞅与姜太公、管仲、李悝、苏绰、高熲并称为六贤,认为:“此六贤者,上以成王业,兴霸图,次以富国强兵,立事可法。”

  

  王安石赋诗:“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伟人毛泽东更是高度评价商鞅:“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商鞅之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这是至高的评价。

  

  关于商鞅的负评又有哪些呢?《战国策》:“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史记》:“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旧唐书》:“威刑既衰,而酷吏为用,于是商鞅、李斯谲诈设矣。”

  

  贾谊:“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

  

  赵蕤:“夫商鞅,申、韩之徒,贵尚谲诈,务行苛刻。废礼义之教,任刑名之数,不师古,始败俗伤化。此则伊尹、周召之罪人也。”

  

  其中,贾谊、赵蕤门派之见颇深,儒、道与法家在治国理念上的不同及于人身攻击,实不足取。

  

  太史公的负评最为诛心,细分起来,天资刻薄人的总评之下,予商鞅以五大负评:“挟持浮说”“因由嬖臣”“刑公子虔”“欺魏将卬”和“不师赵良之言”。

  

  史官的职责是载言记事,秉笔直书,记录史实。按司法职务序列,史官应是书记员,而不是举劾奸恶的检察官,更不是裁断是非的法官。司马迁写《史记》,不畏权势、快意恩仇、爱憎分明,这是《史记》的优点,也是它最大的缺点——失去了史家的公允。对仇人刻意贬损,对朋友或与自己命运相同的人则刻意抬高。汉末王允杀蔡邕时说“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不无道理。读《史记》,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被写得很糟糕,几近于无道昏君——因为是汉武帝阉割了司马迁。一生不得封侯的李广被写得比卫青、霍去病还英武——因为李广是李陵的后人,司马迁就是因为替李陵辩护而获罪。所以两汉的学者、史家对司马迁的《史记》是质疑的。如扬雄责之为“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班固以为《史记》“微文讥刺、贬损当世”,班彪也认为司马迁不能“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至鲁迅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后,众人纷纷附议,将之捧上了天空。我则认为,赞它为“绝唱”似言过其实,说它是“离骚”倒有些贴切。有学者认为:“司马迁的《史记》其实是掺杂了很多个人感情的。后人读《史记》固然因为这些个人感情而读得痛快淋漓,但是不知不觉也就受了司马迁一面之辞的影响。”司马迁评价商鞅有没有个人情感呢?不要忘了,司马迁在狱中是饱受执法吏杜周(他定义为酷吏)酷刑拷打的,所以他对严正执法的变法强臣商鞅、吴起等一概冠以“刻薄寡恩”的名头,也就不足为怪了。

  

  商鞅之辩护

  

  太史公做了检察官、法官,我且为一代法圣商鞅做一回辩护律师吧!

  

  负评一:挟持浮说商鞅三说秦公。一说王道:法尧、舜,效禹、汤、文、武的治国方法,德政化民、德服四方、德昭海内,秦公昏昏欲睡。二说霸道:评说春秋五霸的治国方法,秦公为之意动。三说强国之术:细说富国强兵的方法,秦公大悦,“不自知跶之前於席也。语数日不厌。”抛开商鞅的策士谋略不说,单此三说就充分彰显了商鞅学识之渊深、见识之广博。而司马迁责备商鞅以帝王之道游说秦公是挟持浮说,非其质也。

  

  刘向在序《战国策》时说:“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故其谋扶急倾,为一切之权,虽不可以临国教化,兵革救急之势也。”大争之世,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心之根基,在实力,在谋略。仁义礼信没有市场,没有舞台。作为策士,必因时因势献策才能得君王重用。

  

  负评二:因由嬖臣嬖臣者,受宠幸之近臣。商鞅入秦,依靠秦公宠信的内臣景监推荐并得到重用。司马迁因而责难商鞅,言外之意是门路不正。通观中国历史,寒门士子的登龙之术各异——秋风独钓以待君王者有之,隐居山林以待征召者有之,躬耕陇亩以待明主三顾者有之,投诗词歌赋以博好感者有之,结交君王近臣以求推荐者亦有之。那些欲迎还拒,以终南捷径吸引君主关注的可以让人敬仰、推崇,那些诗词唱和中投石问路的能够被传为佳话,何以商鞅的登门自荐、请人推介却成罪状?以商鞅之大才,不肯埋没于田圃,设法面见君王无可厚非。太史公此论,不足以服人。

  

  负评三:刑公子虔《战国策》有商鞅“罚不讳强大”“法及太子,黥劓其傅”的记载,这是正向的赞誉。《史记》也载明“太子犯法,卫鞅将法太子”以戒“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但“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教不严、师之惰”。学生有罪,处罚师傅,合情合理亦合法度,且新法施行四年后,“公子虔复犯约,劓之”。一犯再犯,若不予处罚,法之威严何在?徙木立信的信义何在?也许太史公刑余之人心有戚戚,也许“刑不上大夫”深入彼心,但“法,平之如水”,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制的基本要求。后世人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在商鞅,立法即难,连孝公都“恐天下议己”,立法(变法)之后的执法就更难了。其迎难而上,所以才有“法及太子”以戒“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非常之举,才有了“明日,秦人皆趋令”的法制氛围,所以“刑公子虔”是功而不是过。

  

  负评四:欺魏将卬兵圣有云:“兵者,诡道也。”又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商鞅行诡计算计公子卬,用世俗眼光来看确实不太仗义,亦不够道德,但却合于兵法,有利于秦国大业。公子卬虽令人同情,却不得不说其视兵戈之事、国家大事为儿戏,不明不察,以为叙叙旧情,就可以杯酒罢兵,过于幼稚,十足的不堪大任。公私面前当如何取舍,太史公会不明白?

  

  由此想到两个相反的事例:宋襄公行仁义之事,不击半渡,结果是大败亏输,让人耻笑。宋襄公的臣子子鱼说得好——“兵以胜为功,何常言与?”

  

  西楚霸王项羽鸿门设宴欲图刘邦,却因妇人之仁不忍下手,纵之而去。范增怒气冲天:“竖子不足与为谋,若属皆且为所虏矣。”乌江自刎时不知项羽是否追悔莫及?

  

  “疑行无名,疑事无功”“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些道理,太史公应该是懂的。

  

  负评五:不师赵良之言“良言一句三冬暖”,问题是,赵良之言是否是“良言”?

  

  赵良见商鞅的背景是“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去的目的是解决贵族们怨望的,而且是托人介绍才得见商鞅的。他代表的是贵族集团,而这个集团是被变法触动利益最大的。赵良一张利口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以百里奚之治秦功绩狂贬商鞅治秦功绩,而无视孝公霸业远胜穆公的事实,无视“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的事实,指斥商鞅如“独夫民贼”一般,其核心无非是让商鞅隐退,废法以保命,无疑是要否定变法。“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鞅绝不是“见小利而忘命,干大事而惜身”的平庸之辈,当然不会为其所动,所以“商鞅弗从”,这也是罪状吗?

  

  商鞅之死

  

  商鞅之死,是变法者的宿命。《史记·商君列传》载:“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鞅逃跑到边境关口,想住旅店。旅店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说:“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商君长长地叹息说:“唉呀!制定新法的遗害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离开秦国潜逃到魏。魏国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拒绝收留他。商君打算到别的国家。魏国人说:“商君是秦国的逃犯,秦国强大,逃犯跑到魏国来,不送还,不行。”于是把商君送回秦国。商君再回到秦国后,就潜逃至他的封地商邑,和他的部属发动邑中的士兵,向北攻击郑国谋求生路。秦国出兵攻打商君,把他杀死在郑国黾池。秦惠王后来还把商君五马分尸示众,说:“不要像商鞅那样谋反!”于是就诛灭了商君全家。而《史记·秦本纪》则载为:“……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殉秦国。”

  

  一代变法强臣,秦国富强的奠基人死于非命。商鞅因何而死?众说纷纭。有兔死狗烹说,有功高盖主说,有谋反失败说,有秦王宗室仇杀说……

  

  窃以为,谋反一说尤为可疑。古人记史,微言大义。“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一个“欲”字,反与不反明眼人自会心知肚明,且“八年杜门不出”的公子虔何以知商君之“欲”谋反?“鞅亡,因以为反”——反叛与被认为是反叛,这差别太大了吧!以商君之大才,谋反当有周密准备,何至于一有风吹草动即匆忙逃亡之道理?且数月前还被指为“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阘戟者旁车而趋”数月之后即孤家寡人,形只影单?为相十年,无一亲随?无一死士?逃亡不成,举兵击郑更为令人不解,如此反叛意欲何为?且商鞅反叛有无同党?何人受到处罚?如果商鞅反叛,后来的蔡泽、李斯又怎敢公然称赞商鞅?种种迹象表明,商鞅无心谋反,其死另有其因。

  

  孙皓晖《大秦帝国》中,商鞅为变法开出三个条件,给我们以启迪——“其一,有一批竭诚拥戴变法之士居于枢要职位。否则,法无伸张,令无推行,行之朝野,便成强弩之末。”“其二,真法不避权贵。新法一旦推行,举国唯法是从。即或宫室宗亲,违法亦与庶民同罪。”“其三,国君对变法主政大臣须深信不疑,不受挑拨,不受离间。否则,权臣死而法令溃。春秋以来三百余年,凡新政变法失败者,无一不是君臣生疑。若无生死知遇,变法断难成功。”秦孝公则态度明确:“强秦,是我的毕生大梦。为了这个梦,嬴渠梁九死而无悔,万难不足以扰我心!三百年以来,变法功臣皆死于非命,此乃国君之罪也。你我君臣相知,终我之世,绝不负君!”

  

  变法功臣死于非命确是君王之罪,罪在君王年寿不永,先于变法功臣而去。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商鞅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罗列如下:兔死狗烹。变法成功,王权巩固,秦国强盛,秦军无敌,商鞅该做的、可做的已经做完了。新王登基,该另组班底,开辟新天地了。

  

  功高震主。商鞅相秦十年,威望日隆,权势极大。“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而不言大王(秦惠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战国策·秦策》曾载“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至高威望在前,欲传大位于后,功高震主,人臣大忌!

  

  政治需要。商鞅变法,“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芳华”,故宗室贵戚多怨望。商鞅成为王权与贵族利益冲突的焦点,杀死商鞅是解决冲突的最好选择。

  

  “一箭之仇”。商君对太子师傅用刑,实际是在惩治太子。商君施刑当出于公心,而受刑者未必不怀私恨,仇恨的种子迟早会发芽的,所以诬告、追杀就成为必然了。得势的罪犯反杀当日的法官,不亦悲乎?

  

  在惠文王,商鞅之死是灭强臣除障碍的执政需要,是得宗室贵族支持的政治需要,也是报一箭之仇的心理需要。

  

  所以,商鞅即便不是个刻薄少恩的人,也不得不死。幸运的是新君杀了旧臣,变法新政却留了下来,大一统的根基并没有崩塌。

  

  商鞅,一个可敬又可惜的变法者。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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