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共建涉林补种生态修复性司法基地
11月2日,屏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屏山县人民法院、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设立的涉林补种生态修复性司法基地正式揭牌。
该基地位于屏山县锦屏镇金沙江畔,是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恢复性司法基地,通过责令涉林案件当事人以劳代偿,或者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由专业机构代其进行生态修复,旨在建成受损生态的修复与异地补偿、林木异地补植,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模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近年来,屏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理念,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促进多方协作,进一步筑牢恢复性司法理念,为保护屏山生态环境资源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