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恋爱盗窃“两不误”?金首饰失窃案敲响爱情警钟!
近日,屏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在恋爱期间盗窃女友金首饰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姜某、宋某与吴某,并先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2022年初,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宋某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刘某与宋某交往后,将宋某家中一串黄金手链、一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钉盗走,后赠予之后交往的吴某。2022年6月,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姜某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交往后不久,刘某去姜某家中居住,将姜某的黄金手链、项链、戒指盗走。
屏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刘某个人的惩罚,更是对社会公众的一次深刻警示;同时,也提醒大家,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辨别真假,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切勿因为感情而放松警惕。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无论面对何种困境,都应坚守道德底线,尊重他人的权益,切勿因一时的私欲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屏山县人民法院 肖艳梅)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