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文某某因涉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生态野生动物资源,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起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2023年6月至案发,被告人文某某在网上购买电子猎夹后安装在家附近猎捕野生动物,先后共捕获野生动物九只。其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烫皮后存放在家中的冰柜内。民警在其家中冰柜内,找到9只动物尸体,同时还查获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作案工具电子猎夹一套。
经法庭审理,最终宣判被告人文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七千七百元;同时,没收其非法狩猎所使用的工具。
(屏山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