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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检察长出庭公诉 带头履职显担当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3-22 09:17:08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3月21日,由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马某华贪污、受贿案在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科出庭支持公诉,全县100余名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当庭判处马卫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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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张科宣读了起诉书,就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详细出示了本案的证据,围绕案件定罪、量刑证据、案件影响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以案释法,结合本案中的交通基础建设工程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被告人马某华当庭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惩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提升了自身拒腐防变的“底线”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屏山县院检察长张科(右一).png

  

  此次检察长出庭公诉,是该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院干警更加积极履职担当,提高办案质效,不断推动屏山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一把手”带头办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大小事,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展现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同时,积极开展以案示警,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良机,既能教育在职在位的干部,还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法治效果。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 黄科)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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