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巡回解纷又普法 绘就法治好“枫”景
“我知道谢某的情况,几年前他与赵某的案件就是我审理的。他身体情况到庭参加诉讼确实困难,我们过去开庭。”法官郎桔与谢某代理人讲到。
近日,南溪区法院罗龙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6年,谢某帮助赵某检修厂房屋顶受伤一案起诉至南溪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赵某已履行完毕判决义务。现在,谢某因仍存在护理依赖,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继续支付护理依赖费。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谢某行动不便,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将法庭“搬到”谢某家中。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双方了解情况、倾听诉求,又分别给双方摆事实、释法理、讲情理。经过一上午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同意继续支付谢某五年护理依赖费。
临走时,法官还对谢某开展了心理疏导,劝他要调整心态,积极配合康复锻炼,并叮嘱谢某家属要多给予其精神鼓励与安慰。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南溪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直面群众司法需求,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实质化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以贴心服务,解群众之忧、暖群众之心。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陈志)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