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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法院:善意执行 让困境中的企业重返“赛道”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9-14 09:24:18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近日,南溪区法院执行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助力困难被执行企业脱困新生。

  

  宜宾市南溪区某设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某设备租赁公司)与宜宾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某建设工程公司)于2020年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约定某建设工程公司在某设备租赁公司处租赁使用钢管扣件等建筑设备。此后在履行租金方面产生纠纷,经南溪区法院判决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某设备租赁公司支付建筑设备租赁费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某设备租赁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南溪区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按要求开展“点对点”银行系统线上查询,以及房管、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线下调查。经调查发现某建设工程公司有几笔银行存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在先,未发现某建设工程公司有其他财产线索。经到该公司注册地调查并联系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了解到,该公司近两年来受到疫情冲击,经营困难,所有财产均被法院冻结,实在无力履行本案义务。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向申请执行人某设备租赁公司通报财产调查情况,同时注意到在先冻结即将到期,到期若不续行冻结本案可享有处置权。月余后其他法院在先冻结到期,经核实,法院冻结已处于首轮顺序可以对相关账户存款进行扣划操作。执行法官及时将该情况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请求,只要求执行相关租赁费用。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通报了该情况,并对相关存款进行了扣划,共计扣划14万余元,其后执行法官将该笔款及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也为被执行人解除了银行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过后,申请执行人某设备租赁公司向办案法官送来“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表示感谢,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致电表示对法院善意执行的感谢。

  

  近年来,由于疫情等因素,部分中小微企业生存生产陷入困境,“非不还实为不能也”,南溪区法院充分能动司法,在立足保障胜诉企业权利的同时,以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保护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小程度减少执行影响,最终使申请执行企业收回来钱,也保证被执行企业有余钱可用,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化的法治营商环境。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罗小清)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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