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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购房“跳单” 中介费“跳”不了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8-22 09:19:38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近日,南溪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买房“跳单”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刘某通过某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提供的买房交易机会,在原告两次带看房屋后,绕开原告自行与卖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刘某支付原告中介费1000元。

  

  案件经过

  

  2022年2月,刘某因有购房需求,通过微信联系某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的员工小张帮助寻找合适房源,小张通过公司所提供的系统平台和其他网络端口等多种信息渠道,为刘某找到与其需求相匹配的房屋,遂向刘某推荐并两次实地看房。刘某表示对房屋不满意后,私下联系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房产过户登记到其子名下。原告多次联系刘某协商解决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充分证明刘某系通过原告获取了案涉房屋的交易信息。刘某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绕开中介人与房主联系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属于法律规定的“跳单”行为,直接损害了中介人的正当利益,有违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承办法官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量中介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支出费用情况,兼顾公平合理原则,酌情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中介费1000元。

  

  法官提醒

  

  在很多房产交易中,中介通常扮演着为买卖双方搭起信息桥梁的重要角色,然而有人为节省中介费,便在交易中途选择“跳单”。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跳单”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不仅是为保护中介人的权益,更强调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则意识和诚实守信原则。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李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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