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县法院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再发力,联合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支持起诉+先行调解”新范式,成功化解5件农民工讨薪纠纷,从收到起诉材料到案件调解仅用时10余天,让农民工欠薪案件调处跑出“加速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2年,被告胡某在甲市某建筑工地承包彩钢瓦及外墙安装项目,雇佣申请人陈某等5人在其工地做工。做工期间,胡某应向申请人支付工资28560元,由于资金短缺,胡某仅支付其中一部分。2023年6月5日,陈某等人在乙市一工地做活期间遇见胡某,双方为报酬事宜发生纠纷后,群众报警至当地派出所,后经派出所协调,胡某向申请人出具了欠款协议,协议载明胡某所欠陈某等5人的总金额为28560元,尚余22500元未付,承诺将于2023年6月20日前付清,否则承担一天100元的误工费。之后,陈某等人多次电话催款,胡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迫不得已,5人分别将胡某告上法庭。
该5起纠纷均为法律援助和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珙县法院受理后,迅速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实充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调解人员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在外务工,为减少其往返奔波调解的交通成本,遂依托“24小时调解便利店”微信调解平台,就5起案件分别组建5个微信群聊,有序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工作。在充分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仔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对胡某进行释法说理,讲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不能及时支付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告知其拖欠劳动者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胡某自2025年5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每人1000元,余款在202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未按照约定履行,申请人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民之所忧必念之,民之所盼必行之。珙县法院始终将劳动者权益保护作为重点工作,通过“速立、速调、速结”机制,为农民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将司法温度融入高效解纷。同时,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法院+检察院”联动调解模式,形成强大司法合力,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触。下一步,珙县法院将持续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深化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发挥司法护航“稳定器”的作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珙县人民法院 林玲 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