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检察院牵头建立快速办理机制 助推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近日,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醉驾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快速办理机制》),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快速办理机制》的施行。
会议由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芸主持,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就共同签订的《快速办理机制》予以说明,进一步统一办理尺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快速办理机制》内容共十三条,明确醉酒危险驾驶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情形,规范侦查、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办理程序,明确应当及时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的情形,规定公安机关分时移送,检察机关分时受理、分类审查、集中具结、集中提起公诉,审判机关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高县人民检察院将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常态化协作配合,确保机制畅通运行,共同提高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为平安高县、法治高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