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检察机关重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高县检察院举行
近日,宜宾市检察院组织全市20余名重罪条线检察干警观摩评议由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放火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讯问,运用多媒体方式进行分组示证,全面展示本案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充分阐释了本案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庭审最后,公诉人以案释法,从被告人个人、家庭及放火罪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审查案件全面细致,庭前准备充分,出庭指控有力,多媒体示证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公诉意见论证清晰、法理情交融,法庭辩论公诉人反应敏捷、应对有力,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形象,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观摩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更直观地感受到公诉人出庭公诉的应对能力和抗辩能力的重要性,今后要注重学习积累,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宜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袁义聪做评议总结,认为此次观摩庭准备充分、重点突出,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掌控到位,庭审过程各环节有序推进,较好地展示了检察机关公诉人良好形象。
下一步,高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优化岗位练兵的形式和内容,强化检察人员履职办案的综合能力,实现素能大提升。
(高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