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法院竹海法庭联合长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邹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诗华及镇村干部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八旬老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家庭和谐。
原告陈某年近八十,与妻子共同养育四个子女长大成人。2018年,陈某妻子及小儿子在一起车祸中不幸去世,后陈某一直居住于已故小儿子家中,并由其小儿媳照顾。因前些年其余子女并没有支付过赡养费用给陈某,2022年,陈某曾将另外三名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三名儿女每月每人支付老人400元生活费,医药费凭票据分摊。然而,今年6月,陈某又将其子女诉至长宁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应由子女进行照料,并为其在县上租赁一个居住场所供其居住。
为什么之前在小儿媳家住的好好的老人突然要求租房居住呢?收到陈某的起诉书后,承办法官张敏认为这应该不仅仅是老人的赡养问题,肯定还有其他矛盾穿插其中。经过查阅卷宗,联系询问原被告具体情况后了解到,此前,因老人一直由前小儿媳照料,在照料的过程中,其余三名子女与前小儿媳经常发生口角,摩擦不断,“他有儿有女的,我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照顾他,他自己的儿女都不管他,还要我来管吗?”小儿媳心里有股气,一直是自己照顾老人,反而还要遭气受,因此不愿再照料老人,认为老人应当由其子女照顾。
正在张法官给各方打电话做工作期间,陈某突然生病住院,医院不久下发了两次病危通知书。“你们回不回来处理?你父亲现在躺在医院,别说什么儿子管女儿不管的,就该你们管。”张法官陆续给老人的子女打去电话,让他们回来照顾生病的老人,结果大家都在相互推脱,一个也不愿意牵头来处理这件事情,老人危在旦夕,儿女居然一个也不去。经过公安、法院、村上、医院的人轮流给他们做工作,打电话,儿女终于回来照顾老人,并在康复后接老人出院。
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了高度关注,8月1日,在各部门的努力下,老人的儿子女儿都回来参加庭审。县检察院、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诗华、村上干部与法庭共同参与这场解纷处理。调解过程中,老人的儿女和小儿媳互相争论,情绪激动时候甚至开始动手,法官和在场的人赶紧把双方拉开,并对动手的一方进行了训诫。在了解到老人愿意居住在儿子家中后,张敏法官和检察官、村干部、吴诗华一起立即去往老人儿子家中查看,确认老人有舒适居住的环境后,又回到法庭对双方进行释理。“父母把你们养大不容易,作为子女应该不附条件的尽到赡养义务,现在你们父亲身体又不好,你们更应该多花时间照顾他,让他能够度过一个愉快的晚年。” 儿女才终于愿意先解决老人的照看问题,在多方协商中,商量出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看护方案,大女儿在调解结束后主动先把父亲接到自己家照料,并为其购买生活用品。
这场各方都十分关注的家庭纠纷终于落下帷幕,双方当事人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中,激烈的对抗逐渐变成平和的交流,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最终,儿女表示愿意积极的履行赡养义务,让父亲可以安度晚年。
赡养纠纷,依法判决不难,难在融情化解。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竹海法庭一直以来的期望和目标。接下来,竹海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回应辖区群众需求,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方安宁。
(长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