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院成功化解一批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近日,长宁县法院民事速裁团队成功化解一批涉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A 、B公司及阳某当场向李某等八名农民工支付了劳动报酬,八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4月,阳某承包了A公司分包给B公司的部分水电工程后,安排李某等8人进场提供劳务。在李某等8人完成劳务工程后,却并未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仲裁未果,8名农民工无奈起诉至长宁县法院,请求A、B公司和阳某共同支付共计4万余元工资。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考虑到涉及农民工的权益,长宁县法院迅速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承办法官收到此案后,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在掌握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有调解可能。于是,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多方促和”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双方开展多次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向A公司、B公司及阳某释明法律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案涉8名工人在该工地上工作未得到工资,其自身存在监督履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为他们分析利弊;同时,承办法官还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当事双方就劳务报酬履行事宜达成调解协议,8名农民工的4万余元劳务报酬在调解当日得到兑付,纠纷得以化解。
长宁县法院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快立、快审、快结。充分利用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方式,实行线上和线下并行,缩短办案周期,畅通快速通道,高效审结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
(长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