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全市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会在长宁县法院召开。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燕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2024年来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情况,分析被发改情况及原因,提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判难点和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陈淑玉对2024年至2025年3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二审发改情况进行分析,并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服务期约定、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文书质量等常见问题明确裁判要点和提出工作要求。环资庭副庭长匡小玲、员额法官刘岳、法官助理王倩影对前期收集的各基层法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应休未休年假补偿、劳动关系的认定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参会人员对劳动人事争议常见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
肖燕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提升专业审判能力。全市法院学习统一裁判理念和制度文件,引导法官用好案例库和法答网,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市法院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发改案件的分析点评,推动全市法院审判业务能力提升;二要坚持将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多,审理难度大,要加强庭前、庭中、庭后等各环节的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与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三要加强裁审对接。充分利用仲裁机构优势,促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高效、便捷、实质化解决,强化裁与审的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四要加强沟通交流,统一裁判理念。全市法院要加强业务条线对口交流,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判标准,促进审判专业化、精准化,降低发改率,增强司法公信力,以新的作为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长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