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法院:法治护航青春 共建和谐校园
近日,长宁县法院古河法庭法官助理罗婷婷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古河中学,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向在场的约300名师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罗婷婷围绕“什么是犯罪?”“违法和犯罪什么关联?”“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两者的区别?”“我们要怎么做?”等四个方面,为全校师生生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法律基础知识。并结合法院审理案件中常见的案件类型等典型案例,讲解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问题,如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
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培养青少年良好品行,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让学生争做知法、守法的阳光少年。通过法治宣传,减少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模拟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构建和谐校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长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