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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 24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4-06-05 09:50:02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近日,长宁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干警代表观摩庭审,开展警示教育。长宁县教育系统、税务局、宜宾学院等多家单位24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长宁县法院还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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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被告人卢某利用在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建设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中标该学校相关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提前告知招标项目信息、应要求设置技术参数、审阅投标文书等帮助,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4.3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和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宁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控辩意见。同时,被告人卢某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悔罪。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有声的审判,无言的震撼。长宁县法院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让旁听人员现场观摩法院公开审理“身边人”和“身边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让被告人“现身说法”,使旁听人员明白违纪违法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危害及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警示旁听人员算好“人生七笔账”,真正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教育效果。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观摩本次庭审,接受了一场“面对面”的警示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忠诚履职尽责,绝不破底线一分,绝不越雷池一步。

  

  (长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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