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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公安查处多起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3-01-12 11:08:04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年关将至,年味渐浓,一些经营者就怀着侥幸心理,打起了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主意,殊不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将带来十分危险和严重的后果,不但危害人身安全,还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近日,长宁公安连续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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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长宁县公安局花滩派出所通过摸排调查,发现长宁县花滩镇居民陈某、李某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当天18时许,花滩派出所民警在长宁县花滩镇花溪路南段,将正在使用私家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陈某现场抓获,并查获车内用于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15件。随后,民警找到了陈某、李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7件。

  

  经调查:自2023年元旦节以来,陈某、李某使用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各类烟花爆竹,购买者购买并付款下单后,陈某等人再通过关系低价批发烟花爆竹进行销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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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长宁县公安局硐底派出所在辖区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16时许,李某雇佣罗某驾驶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小货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挡获,经核实,罗某无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资质,民警在挡获的小货车上共清点出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91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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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至今,孙某某在未取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购来的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己位于长宁县龙头镇兴龙街"孙氏香行"门市内。经清点,民警在孙某某门市内共计查获烟花21件、爆竹34盘(199响11盘、102响15盘、140响8盘)。目前,孙某某已被长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长宁县公安局)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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