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金融纠纷类型化治理座谈会在江安法院召开,江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霞,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宋娟,江安金融监管支局副局长母疆,县综治中心及辖区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江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小波主持。

会上,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当前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情况,重点分享金融纠纷先行调解实践经验,为推进金融纠纷类型化调解提供参考。
各参会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围绕金融纠纷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纠纷路径进行了探讨交流,并提议设立江安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
陈霞指出,当前金融纠纷呈现类型集中、数量不断增加、隐患风险突出的特点,推进金融纠纷类型化治理,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举措,需要各方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发力。针对金融纠纷类型化治理,她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强化风险防控,从前端减少纠纷发生。金融机构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控管理,对于违约、未按期还贷等情形,主动对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从前端分流化解矛盾。二要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推动纠纷快速处置。坚持先行调解,依托行业调解组织开展集中、批量调解,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积极推广公证、仲裁等矛盾解决方式,发挥仲裁简便、高效、节约的优势。依托综治中心协调职能,构建顺畅衔接的多元解纷模式。三要深化联动对接,用好“预查废”机制。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构建“综治搭台、多方联动、社会参与、司法兜底”的分层递进治理格局,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纠纷案件出具“预查废”证明,减少不必要案件进入审判执行环节,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下一步,江安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务实推进金融纠纷类型化治理,不断提升金融纠纷类案化解质效,助力防范金融风险,为江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金融支撑。
(江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