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发布《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指引(试行)》
3月30日,市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宜宾市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指引》)发布仪式,凝聚检社合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该《规范指引》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高县人民检察院、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共同研究制定,清晰界定了司法社工在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与评估、心理疏导与测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分级分类观护帮教等关键环节的职责边界与操作标准,为实务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启动发布按钮,宣布《规范指引》在全市全面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唐露露围绕《规范指引》解读与实务操作展开培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安清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切实专业规范履职;要聚焦规范引领,抓好《规范指引》的学习培训和落地执行,切实提升服务实效;要深化部门联动,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全市检察机关未检条线分管领导、负责人,各县区司法社工组织负责人、社工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