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长江上游(宜宾段)水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监管”专项监督问题整改评估会
为客观、全面评价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切实维护长江上游水生态环境安全,以法治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及长效治理,根据市检察院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的《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评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4月22日,宜宾市检察院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年社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组成评估小组,召开“长江上游(宜宾段)水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监管”专项监督问题整改评估会。

期间,评估小组先后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污水处理厂、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问题整改效果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评估座谈会上,市检察院通报了“长江上游(宜宾段)水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监管”专项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市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就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整改及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年社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分别就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治理成效巩固、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询问了解,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评估小组对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进问题整改及成效表示满意,并对检察机关树立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小切口”开展专项监督给予充分肯定。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专案组组长吴华斌表示,开展“长江上游(宜宾段)水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监管”专项监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十五五”部署的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自觉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生态安全。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