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法院:民间借贷引纠纷 庭前调解促和谐
近日,高县人民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快速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4年被告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江某借款,由于原告江某本身资金紧张,便从银行贷款出借给被告50000元。款项交付给被告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约定在2025年5月6日之前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经原告多次催取无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案情较为简单。本着既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化解干戈、消除矛盾的原则,耐心细致、反复多次释法说理,陈述利弊,充分考虑双方是朋友关系的事实,积极引导当事人消除分歧,并对被告未能如期还款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原告江某的工作,最终双方作出了让步,原告江某同意给被告李某一定的时间筹集资金,被告李某也表示月底前会一次性将借款还给原告江某。
本次调解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经济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未来,高县法院将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提升调解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高县人民法院 杨莲)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