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法理相融解心结 真心孝老护“夕阳”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蕨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老人与子女间的隔阂,使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案情简介
邹某某已年过八旬(老伴已去世),育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最初,邹某某跟着三儿子生活,其他三个子女不定期支付赡养费。2025年起,邹某某离开三儿子家,与住在镇上的大儿子家一起生活。大儿子考虑到自己家比较小,容纳不了这么多人,为了让母亲生活得更舒适,于是用邹某某的养老钱在同一小区单独租了两间房,让其独自生活。邹某某苦于独处的孤单,遂起诉请求跟随大儿子生活,其他三个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
蕨溪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此类案件涉及到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对亲情的渴望,物质赡养和精神慰藉缺一不可,简单的判决无法真正满足老人对子女关爱和家庭和睦的情感需求。秉持着“调解一起纠纷,挽回一份亲情”理念,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结合家事解纷经验,一方面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多次与邹某某的子女交心谈心,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充分体谅各自难处,最终使邹某某与子女达成了和解。邹某某当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在母子重归亲情的暖心结果中落幕。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