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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赡养纠纷巡回审 普法解纷促和谐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2-05-27 16:10:00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长宁县法院龙头法庭在双河镇犁头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将诉讼服务“开”进村社,把普法课堂送到群众身边。

  

  原告是八十四岁的谢大娘,系低保户,购买了农村医保。其与丈夫共生育了女儿周某容、女儿周某香,儿子周某荣,共三个子女。因丈夫去世多年,谢大娘一直与未成家的残疾儿子周某荣居住生活。现因年迈且生活困难,因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入村走访了解情况,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周某香,走访在家务农的周某容调解此案,但未达成调解意见。因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且赡养纠纷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此案。

  

  庭审中,被告周某荣到庭参加诉讼,因其系聋哑人士,法庭还安排了手语老师为其翻译,以保障其诉讼权利。因其余二被告未到庭应诉,审理评议后,法庭当庭宣判:一、原告谢大娘随被告周某荣生活,由被告周某荣负责生活照料;二、被告周某香、周某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20日前各支付原告谢大娘赡养费200元;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原告谢大娘的医疗开支,在扣减原告谢大娘可能报销的费用后,由被告周某香、周某容、周某荣各承担三分之一;四、驳回原告谢大娘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后,法庭还就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内容向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此次巡回审理,通过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了宣传教育,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长宁县人民法院 龙飘飘)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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