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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庭审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5-08-07 09:23:55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8月6日,高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庭审,20余名即将领取驾驶证的“准司机”在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司法裁判的严肃性和普法教育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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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被告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告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0.7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认定,被告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通过当庭出示鉴定意见、书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清晰还原了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全过程;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深入剖析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及社会危害性,强调“酒后驾车”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对自身、他人生命安全以及家庭的漠视。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当庭做出判决,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准司机”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旁听,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与法庭的威严,不仅直观感受到了危险驾驶的法律后果,更深切认识到了醉驾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也更加坚定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基本准则,往后将自觉抵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生动且深刻地展示了触碰法律红线的后果,为文明驾驶敲响警钟。下一步,高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普法教育,通过派发传单、公开庭审等多种方式,既让法律条文“活起来”,又让安全意识“入人心”,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高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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