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宜宾市人民政府对这些个人(群体)给予奖励
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廖远科等有突出表现的
见义勇为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2025年以来,在推进平安宜宾建设进程中,全市各地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扶危济困,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社会正气和时代正义。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宜宾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廖远科等有突出表现的2名见义勇为个人、1个见义勇为群体分别授予“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并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持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唱响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宜宾汇聚正能量。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
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一、个人名单
廖远科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紫云社区居民
赖显刚 宜宾市江安县夕佳山镇园通村村民
二、群体名单
陈进华、喻中奎见义勇为群体
陈进华 宜宾市高县庆符镇骆家村村民
喻中奎 宜宾市高县庆符镇二龙村村民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