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检察调解为民利 矛盾化解促和谐
近日,在南溪区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室,有着多年积怨的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双方脸上都绽放出久违的笑容。该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经过南溪区检察院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实现刑事和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更修复了受损的叔侄情、邻里情。
殷某的父亲与赵某的丈夫本是堂兄弟关系,双方矛盾积怨二十余年。2024年国庆节期间,殷某的父母与赵某夫妇因种植农作物发生激烈争执,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殷某在监控里看见其叔婶与其父母打斗,便立即驾车回老家帮助其父母,在打斗中殷某将赵某打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殷某母亲在打斗中也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南溪区检察院认为该案属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系亲戚关系,如果“一诉了之”,两家矛盾必然加深,无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化解矛盾,检察官先后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意见,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双方矛盾症结;双方矛盾积怨近二十余年,生活中经常因邻里小事争吵不断。针对此次伤害案件经多轮调解均无果。
承办检察官化身“调解员”,通过多轮沟通疏导、调和,并联合村委会、派出所等力量组织双方及其家属进行调解,在释法说理和亲属情谊的双重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从对立走向对话,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殷某负责对赵某伤害造成的医药费及相关费用进行一次性赔偿,获得赵某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随后,南溪区检察院还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员秉持公正、客观原则对该案进行评议,检察官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殷某认罪认罚态度,双方和解情况等因素,决定采纳听证意见,依法对殷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