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全面做好防疫期间执法安全规范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高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依法防疫”理念,严抓规范执法,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法、规范、高效。
全程介入涉疫案件处置。对涉疫警情、案件,由办案部门第一时间推送至法制大队,法制大队安排专人,全程服务指导每起涉疫警情处置和办理,把好执法审核关。同时,建立分管局领导负责、法制大队、办案单位共同参与的涉疫案件会商机制,审慎研究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名称、取证要求、法律适用等细节问题,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罚得当。
强化涉疫案件法律支撑。针对涉疫警情递增态势,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重大疫情防控安全执法指引》等有关规定,抓好源头执法规范。
强化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要求办案单位在使用执法办案场所中,要严格做到办案场所每日“必消毒、必通风”,进出办案场所人员“体温必检、口罩必戴”,对涉案嫌疑人必问“是否从湖北来、是否与湖北群众有接触、是否有疑似感染症状”,确保全局执法办案场所的绝对安全。
(惠华平)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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