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检察院防疫期间出庭支持公诉非法狩猎案件
近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在兴文县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该案以远程开庭方式进行。
兴文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韩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兴文县古宋镇范家村附近,非法使用捕鸟网猎捕画眉鸟。2019年7月16日,兴文县森林公安局对被告人韩某某住宅进行搜查,现场查获活体画眉鸟22只、大排笼8个、小圆笼9个、捕鸟网2张。经鉴定,所查获的画眉鸟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另查明,2017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韩某某将非法猎捕的画眉鸟出售给胡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周某某(另案处理)、吴某某(另案处理)、黄某某、吴某强等人及古宋镇周边群众。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韩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