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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高效调解化矛盾 司法温情护童心
www.yibinpeace.gov.cn 】 【 2026-05-09 09:48:07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近日,高县法院立案庭依托特邀调解员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高效化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从案件分流到达成调解协议,全程仅用时半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柔性司法守护家庭和谐与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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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吕某与被告田某原系夫妻,婚后生育一女(现年12岁)、一子(现年8岁)。双方离婚时,约定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被告田某所有,现因田某自身原因,无法持续稳定履行抚养义务,原告为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并明确抚养费、探视权等事宜。双方均希望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绿色通道,将案件分流至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何荣方处进行调解。调解员接案后立即开展工作,第一时间核实双方身份、抚养现状、子女意愿及生活学习情况,找准矛盾焦点。再分别与双方沟通,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变更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探视权保障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寻求子女权益最优解,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兼顾双方经济能力与照料条件,互谅互让,快速形成一致方案。

  

  经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变更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由原告吕某抚养;被告田某依法享有探视权,吕某应予以积极配合;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子女在亲情的陪伴下健康成长。调解协议当场签署,并由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赋予协议司法效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子女稳定生活。

  

  (高县人民法院 周丽欣)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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