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司法局参加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近日,高县司法局积极参加以“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普法工作者结合相关案例,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的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针对医疗机构强调,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说服、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或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针对参保群众强调,若明知他人实施骗保行为,仍参与其组织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活动,并接受赠予财物、减免费用或者提供额外服务的,可按欺诈骗保予以处罚。工作人员还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参保缴费标准、医保待遇报销流程、异地就医结算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从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为基金监管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法律制度依据。下一步,高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帮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医保政策法规,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高县司法局 金小梅)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