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年关执行利剑出鞘 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
近日,兴文县法院依托“执行110”机制,锁定长期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常某,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常某之间的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常某限期偿还借款。然而常某不仅拒绝主动履行,还刻意隐匿行踪,导致执行工作陷入“人难找”的僵局。
临近年关,申请人李某发现常某踪迹后,立即拨打兴文县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接到线索后,“执行110”应声启动,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迅速赶赴现场,将正准备“安心过年”的常某当场控制,并依法拘传至法院。
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常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然而,常某仍态度强硬,以“没钱”“无力偿还”为由推诿,拒绝申报财产,亦不愿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案。
经查,常某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无视法律尊严、挑战司法权威。鉴于常某的行为,兴文县法院依法对常某采取司法拘留10日的强制措施。
兴文县法院在此正告所有被执行人: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生效裁判必须履行。任何试图隐藏、转移财产或采取拖延、欺骗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兴文县人民法院 谢远杭)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