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走进宜宾三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讲活动
12月2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宜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华斌率队到宜宾三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党委书记胡蓉向吴华斌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吴华斌以《“宪”启新程法护成长》为题,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专题法治课。他围绕正确认识法律,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树立法律信仰,做法治的“自觉遵守者”;了解检察职能,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法律与青少年成长的密切关系。授课中,吴华斌通过“权利”与“义务”两个关键词,引导学生们认识法律既是守护自身成长的“铠甲”,也是规范行为、防止偏航的“灯塔”,并通过数据和案例,深刻剖析了由不良行为演变为违法犯罪的轨迹,告诫同学们“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容绝不是纵容”,必须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随后,宜宾市检察院“鲟未”宣讲团成员,分别聚焦“预防性侵害、防止校园欺凌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三大主题,以真实案例为媒介,为师生们提供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故事会”。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昊表示,宪法如同青少年的守护神和导航仪,从出生、受教育到成年,为大家的权利义务提供了根本保障。宜宾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一步助力三中师生深化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明辨是非、知行合一,让法治精神滋养校园、照亮青春。

宜宾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周清岚,宜宾市检察院有关院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宜宾三中师生4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