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护航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宜宾中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20条,围绕诉讼服务、民商事审判工作、刑事司法保护、严格规范文明执行等多个方面,就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司法措施。
在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全市法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立案服务,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化解纠纷,保障中小微企业诉讼权益。
在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切实弘扬契约精神,依法妥善审理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发挥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方面,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发挥行政审判功能,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增强中小微企业及经营者的安全感。
在严格规范文明执行方面,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执行转破产工作,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依法体现执行强制性,有效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在延伸审判职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方面,加强司法宣传,拓宽服务渠道,探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多部门联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更贴心的营商环境。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多、压力大,必须着力帮扶他们渡过难关。下一步,宜宾中院将结合宜宾市实际情况,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司法需求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宜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曦 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