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法检共学掩隐罪及帮信罪新解释
9月1日下午,江安县人民法院与江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专题学习研讨会,共同学习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及《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意见》)。法检两院刑事审判、检察工作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一线办案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交流。
学习讨论会伊始,法院刑庭庭长叶俊林对《新解释》《新意见》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及核心修订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导学。叶俊林结合近期审判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从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把握入罪标准、主观明知认定、涉案金额和犯罪金额的区别、认定和计算以及量刑情节考量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交流。
随后,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代表结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实际,就《新解释》《新意见》提出的新要求进行了发言。重点讨论了如何有效理解贯彻综合性入罪规定,如何更精准地提出量刑建议以及在与公安机关协作取证过程中如何贯彻文件精神等内容。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入罪标准、犯罪金额认定、量刑情节考量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新解释》《新意见》的出台,对于依法准确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联合学习非常及时和必要,为法检两院办案人员统一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江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