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荣誉退休仪式
5月8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邱柱华、刘晓兵两位同志举行荣誉退休仪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伍崇辉参加仪式并讲话,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退休仪式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秦娟宣读了退休文件,并介绍了两位同志的工作履历。1986年至今,邱柱华同志先后在屏山县法院、原南溪县法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无论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还是急难险重的任务,邱柱华同志始终以身作则、勇挑重担,把一生中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法院事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1982年至今,刘晓兵同志先后在珙县、高县人武部,宜宾军分区,翠屏区、南溪区人武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无论在部队还是在法院,刘晓兵同志始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走在前列、干在实处,为法院青年干警树立了标杆。
伍崇辉为两名同志颁发退休证,佩戴荣誉退休绶带,支部干警用诗歌朗诵送上祝福。两位同志深情回顾了工作以来的光辉岁月,表达了对组织培养的深切感谢、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后辈们的殷切期望,并表示退休后将继续发挥余热,积极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支持法院工作。
仪式最后,受党组书记、院长欧阳丹东委托,伍崇辉代表院党组对邱柱华、刘晓兵两位同志为宜宾司法事业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两位同志注意保重身体,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过好退休生活,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司法事业,多指导帮助青年干警,让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奋斗精神薪火相传。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